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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快訊】節能診斷新制草案出爐!契約容量 800kW 以上大用戶應及早佈局

  • 1月30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已更新:2月11日


隨著國際能源總署(IEA)將能源效率視為「首要燃料」,以及 COP28 達成 2030 年全球能效改善速度倍增的共識,政府正積極精進能源管理政策 。經濟部近期提出「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及訂定計畫(草案)」,預計將現行的「自行盤點」模式提升至「專業進場」診斷,協助企業精準辨識節能痛點 。



誰是適用對象?

此草案的主要適用對象為契約用電容量超過 800kW 的能源大用戶 。除國軍、軌道運輸、廣播電臺、臨時用電或新設用戶(核准五年內)等特定類別可排除外,其餘大用戶皆需獨立進行診斷與提交計畫 。


企業應如何因應?關鍵時程一次看

為了符合新制要求,企業應注意以下合規步驟與期限:

  • 委託診斷:用戶需每 10 年委託經政府認可的專業組織辦理能源使用效率診斷,首次診斷必須在 116 年(2027年)底前完成 。

  • 提交計畫:應於 117 年(2028年)3 月 31 日前,提交第一次診斷結果與「五年節能計畫」。

  • 納入措施:診斷結果中,投資回收年限在 10 年以內 的節能措施,原則上皆應納入五年計畫中執行 。

  • 定期申報:計畫須於 5 年內執行完畢,且每年需隨能源查核一併申報執行情形 。

若未依規定辦理,依《能源管理法》最高可處新臺幣 15 萬元罰鍰,並可按次加倍處罰 。


掌握政府資源:節能不只是負擔,更是轉型契機

配合新制上路,政府提供多項配套補助與租稅優惠,助攻企業降低轉型成本:

  1. 設備汰換補助:針對高能效動力設備(如 IE4 馬達、空壓機、風機及泵)提供補助 。

  2. 專案示範補助:節能績效保證專案(ESCO)每案可補助 20%~40%,上限達 1,500 萬元;廢熱、廢冷回收補助上限則為 500 萬元 。

  3. 租稅減免優厚:《產創條例》10-1 已修正延長至 118 年,新增節能減碳項目。企業可選擇投資額 5% 當年度抵減,或 3% 分三年抵減,上限可達當年度營所稅額的 30% 。


結語

這項新制度象徵著台灣能源管理從「被動查核」邁向「主動診斷」。建議企業及早尋找合格的專業組織進行診斷,不僅能確保合規,更能利用政府的資金挹注與技術資源,升級老舊設備、降低能源成本,強化企業在綠色浪潮下的競爭力。
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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